京平拆迁律师亲办案例
河北省农村拆迁案例:下达违建拆除通知程序违法被撤销
来源:京平拆迁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4-25
浏览量:467

【原告】刘先生等6人

【代理拆迁律师】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健律师、朱艳姝律师、张晓东律师

【被告】河北省某县人民政府(以下简称“某县政府”)

【案情简介】

刘先生等人在河北省某村建有房屋,并一直居住在此。2018年3月16日该县政府成立的县城建设指挥部对刘先生等人的房屋作出《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》,告知刘先生等人的房屋不符合县城总体规划的规定,并要求在4日内无条件拆除其居住多年的房屋。不止这样,如果刘先生等人在4天内不拆除的话,县政府将对其房屋进行强制拆除。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刘先生等人决定委托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赵健律师、朱艳姝律师、张晓东律师代理自己的维权事宜。

【维权经过】

京平律师介入本案后,旋即核实了刘先生等人建造房屋的历史经过以及相关申请批准手续,发现该县政府作出的《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》认定的主要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、程序违法,严重侵害了委托人刘先生的合法权益,于是,京平律师指导刘先生等人,依法提起行政诉讼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第八条规定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,享有陈述权、申辩权;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,对违法的建筑物、构筑物、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,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,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。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,又不拆除的,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。

根据上述法律规定,某县政府未对刘先生等人在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,构建物等建筑进行调查,未制作调查笔录,未告知刘先生等人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,也未载明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救济途径。因此,《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》理应被撤销。

【判决结果】

最终,法院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,作出判决如下:

撤销某县政府成立的县城建设指挥部于2018年3月16日作出的《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》。

以上内容由京平拆迁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京平拆迁律师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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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京平拆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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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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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执业证号:
    21101*********6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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